2月2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华主持召开2023年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了拟提交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利县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送审稿)》《平利县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送审稿)》《平利县2023年稳工业十条措施(送审稿)》《平利县2023年稳商贸七条措施(送审稿)》《平利县2023年稳就业十条措施(送审稿)》《平利县2023年稳建筑业十条措施(送审稿)》,会议还研究了农发行贷款和农担业务合同续签问题。
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县政府法律顾问何剑应邀列席会议。
【常务会议图解】陈华主持召开2023年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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