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3-24 11:06 【 字体:

案由:关于加强我县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提案人:缪石雄

理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乡村振兴“二十字”的总要求,从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全过程来看,产业兴旺是基础,也是推进经济建设的首要任务。脱贫攻坚期间,全县在产业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大产业及特色产业发展持续向好,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产业类型同质化问题突出。不少地方发展产业时,未能根据当地自然资源、基础条件等实际情况发展农村产业,如茶饮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大时,大户、农户全部都去搞茶产业,说是发展绞股蓝产业全部又一哄而上、重复单一。二是产业融合不够。缺乏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导致产业链条短、规模小,没有形成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导致品牌效应不强。三是产业配套服务不够全面。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产业路、田间路、供水设施、电力供应等方面存在不足。同时,在拓宽产品购销渠道、宣传等方面服务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建议:1.多举措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我县发展的各类集体经济存在单打独斗的问题,要么是村组织全部投入,要么经营主体独自行动,主要仍然是依靠政策扶持,一旦村组织、经营主体后续投入、管理工作跟不上,再没有大的政策扶持,村集体经济就存在运行不畅问题,无法发挥带动群众发展增收的效果。建议进一步强化“支部+农户+专业合作社”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是健强村两委班子,提升村级带头人综合能力。选好带头人,把村里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强烈意识、有担当想作为的人选进村班子,同时注重培养后备力量,筑牢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根基。二是创新发展模式。推广流转土地经营、与农户联营、与经营主体联营模式。流转土地经营,通过从农户租赁土地,发展特色产业,吸纳村内剩余劳动力引导务工,统一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与农户联营,通过村级组织,带动农户发展种养殖业,村集体提供种苗及其他帮扶措施,并给予一定补助,实行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户共同发展。与经营主体联营,培育专业合作社,村集体注入资金,引导脱贫户、监测对象入社,每年分红并提供长期劳务用工机会。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要从县一级明确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奖励措施,根据集体经济发展状况,适当调整村干部薪酬。同时,对为集体经济发展作出明显贡献的大户、村民予以奖励,提高积极性。

2.优化产业结构。一是高标准规划。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制定平利县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将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容村貌提升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为全县产业发展明确思路。二是强化资源整合。结合产业资源、区位优势资源、文化资源,加强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宣传、包装、整合,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三是突出精品带动。要率先打造一批集特色产业发展、阳光康养、乡村旅游休闲项目,扶持发展像如东方上居一样的农村特色民俗,进一步做深做透,做出特色。

3.强化公共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项目资金,优化发展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为产业大户、经营主体减少产业发展成本。同时,强化宣传,通过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各类公众号加大产业方面的宣传,对内对外展现平利县在产业发展上取得的突出成绩,增强全县农业产业产品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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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