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平利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14 09:59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平利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2-0811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发〔2022〕1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5月14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健全城乡地价体系,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19〕16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平利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现予以公布。

附件:1、平利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docx

2、平利县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表.docx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发〔2022〕14号.pdf

图解: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平利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