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由:关于对易地搬迁未享受政策的户加以兑现的建议
领衔代表: 董明森 平利县八仙镇
附议代表: 吴风华:平利县八仙镇 吴祥义:八仙镇狮坪村 吴全平:八仙镇号房坪村
朱立志:八仙镇鸦河口村 柯玉东:八仙镇政府
内 容:十三五期间,八仙镇有300余户实施了生态搬迁和同步搬迁,因指标限制,但至今没有享受搬迁补助政策,村民信访和意见较大。
建 议:给予资金支持,对实施了生态搬迁和同步搬迁未享受政策的户加以兑现。
答复:由董明森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对易地搬迁未享受政策的户加以兑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自然资函〔2021〕89号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pdf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日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余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