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乡住宅小区(安置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9-14 14:25 【 字体:

案由:关于在城乡住宅小区(安置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提案 

提案人:周克银  三阳镇政府

理由: 当前,平利县城乡电动摩托车随处可见,是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主要代步工具。同时,新能源电动车也崭露头角,而它们如何充电,是不少居民的发愁事。住宅小区(安置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充电方便,在不少小区,有的居民将电线从自家楼上引出,跨越几层楼拉到地面给电动车充电,这种楼上引线楼下充电的方式,存在漏电、短路等火灾隐患,极易发生火灾。     

建议:新建住宅小区(安置区)必须将电动车充电桩安装作为一项重要基础设施予以配套建设,机关单位应积极示范推广安装充电桩,老旧小区改造中必须解决好居民充电的难题,在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一是由政府投资安装;二是由专业充电投放企业安装;三是由房产开发公司统一安装;四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安装;五是由车主按照小区(安置区)设计方案要求,经批准后自行安装。新能源汽车是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国家大力扶持,目前平利县电动汽车数量不多,但发展前景看好,应提前规划布局。

答复:关于在城乡住宅小区(安置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政建函〔2021〕124号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复函.pdf

主办单位:县住建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 

2021年9月14日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