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增加村级干部离任生活补助的提案
提案人:曾大彰 正阳镇八仙村
理由:大部分村级干部离职后晚年生活每年比较困难, 各级组织应该予以重。村干部任职二三十年,离职后每年生活补助仅1800元。村干部在职期间岗位工作量与岗位工资严重失衡,付出很多收入很少。期间也无养老统筹,工作几十年,退休后却无退休金保障晚年基本生活。
建议:一是党组织多了解这一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情况。 二是应充分调研,制定科学合理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提高补助标准。
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干部离职生活补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我县对村干部工资报酬增长工作开展调研。11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提交《关于提高全县村(含农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的建议》,已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在职村干部每月人均增加500元以上,村妇代会和村民小组长每人每年增加200元,离任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2月1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