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省要求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9-06 13:04 【 字体:

案由:关于落实中省要求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的提案

提案人:王鸿鸣 县水利局 段远坤 平利中学 王贵宾 八仙镇政府

理由:2018年中央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提出“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19年2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提出“确保到2020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绩效工资标准,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由学校统一管理、自主分配”。目前省内和市内多数县区已经将增加教师收入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提高教师绩效工资标准,有效解决了班主任津贴无资金来源、教师收入水平过低等问题。从我县来看,学校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教师绩效工资和班主任津贴标准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广大学校教师反映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建议: 认真落实中省要求,完善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设立绩效工资和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提高教师绩效工资和班主任津贴标准,按照教师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发放,强化工作激励,推进教育优先发展。


答复: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中省要求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段远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中省要求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及《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 号),要求“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到 2020 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此项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20 年初县组织、人社、教育、财政四部门联合组织认真测算、科学提出建议意见,县政府于 6 月初召开常委会同意按全县教师人数人均 3000 元的标准,从 2020 起核定增加教师绩效工资总额 622.5 万元,教科局已制定印发了《平利县 2020 年教师奖励性绩效补贴考核发放方案(试行)的通知》,财政部门已将资金拨付教科局,具体考核发放工作由教科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将统筹奖励性绩效补贴资金、年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和教
师绩效工资考核资金,在提取班主任津贴后,结合各自学校实际情况依据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考核后兑付个人绩效工资,确保了我县义务教育教师收入水平高于全县公务员收入水平。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组织、人社、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确保教师收入水平稳定增长,推动我县教育优先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希望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县财政局将竭诚为您服务。

平利县财政局

2020年9月6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责任编辑: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