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激励机制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2-01 11:52 【 字体:

案由:关于建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激励机制的提案

提案人:陈长发 县政协

理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策,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近年来,我县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通过大力实施“三变改革”、财政资金配股分红、发展生产合作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途径,努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多数村集体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转变,为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县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仍然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经营管理人才匮乏、发展机制不完善、发展路子不宽、经济实力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各级组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视程度,汇聚力量破解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难题,建强村级经济堡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保障。

建议:1、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考核各镇、各部门、各村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之一。

2、建立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标年度公开排名制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县所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排名情况。主要排名指标包括:村级集体经济年度纯收入总额、村级集体经济年度纯收入同比增长率等,并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

3、建立全县市场经营主体对村级集体经济贡献年度公开排名制度。主要排名指标包括:市场经营主体对村级集体经济年度纯收入贡献总额、市场经营主体对村级集体经济年度纯收入贡献同比增长率等,并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

4、制定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激励办法。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显著、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各级组织和市场经营主体在精神上鼓励、物质上奖励、工作上支持、组织上重视。

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壮大村集体经济考核激励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度,我县在制定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上,已将“大力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共性指标考核体系,并占一定的分值,考核指标已经(平办字〔2020〕42号)文件下发。

中共平利县委组织部
2020 年 12 月 1 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责任编辑:吴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