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利县 2018 年富硒茶(含绞股蓝)产业脱贫奖扶办法》(平政办发〔2017〕148 号)和《平利县 2018 年生态猪、富硒粮油、中药材产业脱贫奖扶办法》(平政办发〔2018〕11号)摘编
一、富硒茶(含绞股蓝)产业脱贫奖扶办法
1.龙头企业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或协议流转农户土地自主建设镇党政主要领导茶园示范点,无性系良种茶园每亩奖扶2000元,油茶产业园每亩奖扶500元。
2.建设业主按照《平利绞股蓝》标准综合体规范实施建园,在一个村内,单块集中连片面积在30亩以上,园区总规模在100亩以上,流转或联合贫困户土地建园面积占总规模的30%以上,达到建园标准每亩奖扶200元。
3.主动承担脱贫任务的市场主体,当年达到国家级、省级明星、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标准,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带动贫困户脱贫户数分别达到240户、120户、120户、60户以上的龙头企业,每个企业分别奖扶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万元。
4.经茶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规划,龙头企业在贫困村、茶叶加工空白村和脱贫搬迁安置区周边布局,新建清洁化茶业生产加工车间,达到标准每处奖扶3万元。
二、生态猪产业脱贫奖扶办法
1.年饲养量(含良繁仔猪)达到千头以上的养殖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完成增收目标、经验收合格的奖扶5 万元;
2.年饲养量(含良繁仔猪)达到五千头以上的养殖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0户,完成增收目标、经验收合格的奖扶20万元;
3.年饲养量(含良繁仔猪)达到万头以上的养殖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20户,完成增收目标、经验收合格的奖扶 50万元;
4.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6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生态猪,完成增收目标、经验收合格的奖扶20万元;
5.以上规模养猪场(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规定任务的,每超出一户奖励1000元。三、富硒粮油产业脱贫奖扶办法
1.在安平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富硒油菜,达到验收标准的每亩奖补200元。
2.建设业主流转农户土地当年新建富硒水稻种植扶贫基地500亩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每亩奖扶150元(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每亩奖扶200元)。
四、中药材产业脱贫奖扶办法
1.通过实施土地流转,相对集中新建中药材种源扶贫基地,验收合格后,按面积规模予以奖扶:基地面积为100—300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 20 户以上,户均增收 2000 元以上,每亩奖扶300 元(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每亩奖扶360元);基地面积为300—500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每亩奖扶400元(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每亩奖扶480元);基地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以上,户均增收 2000元以上,每亩奖扶500元(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每亩奖扶600元)。
2.通过实施土地流转,集中连片新建中药材种植扶贫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按面积规模予以奖扶:基地面积达到500 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每亩奖扶200元(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每亩奖扶240元);基地面积为500—1000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每亩奖补250元(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每亩奖扶300元);基地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每亩奖补300元(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每亩奖扶 360元)。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