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上旬,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共抽检1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判定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平利县尚膳房西直街店1批次生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际实测值为0.0505g/kg,检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测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平利县诚信志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香蕉,噻虫嗪超标,标准指标为≤0.02mg/kg,实际实测值为0.025mg/kg,检验依据为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平利县八仙镇凡均商店1批次新奇园糖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标准指标为≤0.1g/kg,实际实测值为0.281g/kg,检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测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