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校共同管理学生的提案
理 由:教育是一项综合工程。家庭是孩子教育第一阵地,学校是孩子教育重要阵地,要家校双向互动共同施教,形成教育路径闭环,避免教育缺位。但在家校教育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教育观念不一致。我县农村家庭孩子占比达65%,家长文化水平不高,认为教育就是学校的事,生活才是家长的事,把家、校教育割裂。二是家校之间缺乏沟通,我县留守学生占比较高,有不少父母常年在外,家长与孩子、家长与学校沟通不够、了解不深。三是部分家长法治意识淡薄,家校教育责任不明,家长在孩子教育上有哪些责任、学校在教育中履行了哪些责任,少数家长对其认识不足。四是经常出现家长不了解孩子在校表现,学校不了解孩子在家表现,从而出现教育管理衔接空位。
建 议:1.家校互动,共同履行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大家访活动和校园开放日活动,以有助于孩子教育为目标,让教师走出去,将家长请进来,双向互动共同履责。请进来、走出去坚持“四不”机制,即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形式不定、内容不定,动态客观了解孩子真实情况。
2.部门联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去年我国实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的社会法律责任,家长的教育责任,但普法程度不够。要将普法教育下沉村户,积极搭建送法进村入户平台,公检法司、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联动开展普法教育,普法教育形式不拘一格,可利用橱窗、广播、网络、抖音、视频号、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为防止普法教育过程部门扎堆,可分区分片、分时分段开展。
3.三校共建,提高家长家教水平。一是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就近建立社区家长学校,点对点关注特殊家庭和特殊孩子。二是依托新媒介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完善家长信息数据库,网上推动家教课,开办文化讲堂和网上家教知识宣讲。三是依托校园建立学校家长学校,学校牵头组建家长委员会,动员家长引导家长,组织家长教育家长,交流分享家教经验,争取发挥家长学校最大潜能。
4.建议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成立家校教育促进协会,吸纳各个村、社区人员参加并开展工作,协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是家庭教育搞得好的学生家长;二是村里或者社区懂教育善于协调的乡贤;三是退休教师和志愿者!这三类人员可以站在家长和父母的角度看问题,乡贤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退休教师和爱心志愿者了解学校情况,也是具有丰富家校教育经验人员,同时他们也能理解留守儿童爷爷奶奶的教育难处,共同为我县青少年健康成长出力。
提案人:余 瑜 孙小康
(本提案为2件提案合并,以上前2人为第一提案人)
主办单位:县教科局
协办单位:县民政局
答 复: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校共同管理学生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