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积极性,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拉动三产消费,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5号)、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农家乐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平旅创办发〔2022〕7号)和《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的通知》(平旅创办发〔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经各项目业主自愿申报、镇政府组织初验、县级检查审核,需兑现2023年新业态培育奖补、团队“引客入平”奖补、专业人才培育奖补、文旅产品开发奖补、自主营销补助奖补、美食开发奖补、文旅活动补助奖补等奖补政策,现将奖补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727200744@qq.com;联系电话:0915-8425953。
附件:
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