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转移就业交通费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23〕32号)文件精神,平利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费补贴1862人86.2万元,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柴侠 受理电话:0915-8412980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