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平利县水利局委托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平利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平利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
建设单位:平利县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平利县老县镇、大贵镇、长安镇、城关镇、西河镇
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长30.6km,新建(改建)渠道5.44km,新建拦沙堰坎1座,新建预沉池1座,改建固床潜坝10座,治理支沟1.06km,新建堤防(护岸)7.28km,改建堤防(护岸)7.74km,新建巡查步道(防汛道路、生产道路)8.58km,改建桥梁1座,河道清淤疏浚2.79万m³,河道清障2.65万m³,粮果套种带21.5h㎡,文化宣传导视系统5项,水保生态修复治理11.05万㎡,智慧化河湖管护系统5项,防污控污11处,景观人文5处。
本次仅针对水系连通、岸坡整治、清淤疏浚、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河湖管护和景观人文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防污控污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利县水利局
联系人:罗清
联系电话:15319874981
邮箱:547875481@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联系方式:0915-3801006
联系人:杨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平利县水利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