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利县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4-13 11:32 【 字体: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平利县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2-215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三农”政策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办字〔20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4月13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平利县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平利县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紧抓好粮食生产,全面提高全县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不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22〕13号)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围绕“强基础、重科技、育主体、聚合力、提规模”工作思路,以高标准农田为基础,以科技投入为支撑,以粮食规模经营主体为引领,按照多种模式推进、集中连片实施总体要求,做精核心区,做优辐射区,做实提升区,不断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确保实现“稳面积、提产能、保安全”的粮食生产目标。

二、目标任务

从2022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县建成粮食规模生产经营核心示范区1万亩、辐射带动区1.1万亩、产能提升区5万亩。

——核心示范区。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打造以稻渔油综合种养为重点的规模化核心示范区1万亩,年产一季稻、一季油、一田渔,亩产1000公斤,综合产值10000元。

——辐射带动区。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配套集中育秧、机收机种、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重点打造“水稻+油菜”双轮双作辐射带动区1.1万亩,平均亩产达到800公斤以上。

——产能提升区。全面推进旱粮提升行动,中高山区推广“薯玉菜(豆)”一体化、中低山区发展“玉米·大豆+”复合种植,集中打造产能提升区5万亩,平均亩产达到600公斤以上。

三、推进模式

(一)政府主导。各镇人民政府是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责任主体,要紧密结合当前生产实际,合理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及时编制粮食生产规划,列出“时间表”,排出“任务单”,挂出“作战图”,迅 速将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计划落实到村组、明确到主体、规划到田块,确保目标任务全部落地落细。

(二)村级主抓。按照“任务到村、规划到户”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上联经营主体、下接种粮大户的良好优势,积极组建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土地流转、入股经营、生产托管等形式,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土地集中起来,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合作经营。

(三)企业主体。鼓励支持能人大户、市场主体、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内全县培育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或种粮大户70个以上,重点建成千亩以上规模示范点14个以上。粮食经营主体要按照统一耕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防治、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的方式,参与粮食规模生产经营。

(四)多元合作。一是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土地入股、土地租赁等方式,集中连片开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或联合相关市场主体,开展粮食联合生产经营;三是组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全程或关键环节托管等方式,推进粮食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经营。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22年重点在大贵镇、三阳镇等镇建设“稻渔油”核心示范区0.5万亩,在老县、广佛等镇建设稻油一体化辐射带动区0.5万亩,在八仙、洛河等镇建设“薯玉菜(豆)”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产能提升区1.5万亩。

(二)跟进复制阶段。2023年在巩固提升“稻渔油”综合种养、稻油一体化规模经营基础上,复制推广成熟模式,全面建成1万亩“稻渔油”核心示范区和1.1万亩稻油一体化辐射带动区,扩大“薯玉菜”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能提升区至3万亩。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持续巩固提升核心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建设,不断总结和优化技术模式,全面建成5万亩“薯玉菜(豆)”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能提升区,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26.8万亩以上,实现总产6万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全县各级要严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推动作用,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教科、金融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共促粮食生产;各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上手,抓组织、抓协调、抓推进;村“两委”要把粮食规模化经营作为基层党建重要抓手和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全面夯实党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政治责任,全力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二)完善基础配套。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大力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粮食规模化生产区域内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块要优先列入计划,尽快启动建设,确保实现全覆盖。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同步实施宜机化和配套设施改造提升,率先将核心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亩产过吨的高产稳产农田。县发改、住建、交通、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把开展粮食规模化经营的村、粮食生产贡献大的村,列入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范围,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予以倾斜支持。

(三)突出抓点示范。抓点示范是加快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的重要抓手,也是省市各级全面推动粮食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全县各级要严格按照“县抓示范区、镇抓示范点、村抓示范田”的总体目标,高质量建好县镇村三级示范基地,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县长每人抓好1处面积在300亩以上粮食规模生产示范区,各镇党委书记、镇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镇长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分管领导每人抓好1处面积在200亩以上的粮食高产示范点,各村至少抓好1处面积在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示范田。

(四)强化科技支撑。县农业农村局要围绕“薯玉菜”“薯玉豆”“稻渔油”、稻油一体化以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重点粮油技术措施组建专家团队,落实联镇包村包企抓指导制度,建立稳定紧密的技术服务机制。深入开展“百名职业农民联百村帮万户”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和乡土专家作用,全面加强技术培训指导,积极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加快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努力提高主推技术到位率和主粮作物机械化率。县气象局要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开辟直连经营主体的气象服务通道,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指导开展防灾减灾,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五)创新支持政策。切实将粮食生产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奖补范围,积极推动农业发展项目和资金优先向粮食规模化经营倾斜,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有关种粮补贴对粮食规模生产经营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惠农惠粮政策奖扶机制。统筹利用土地出让收益和中央及省市县各级种粮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千亩规模化示范基地建设。全面落实农业保险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各涉农金融服务部门要围绕粮食规模化经营,开发配套金融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和市场主体发展粮食生产。

(六)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把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作为各镇党委、政府和各涉农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权重,加强日常督查,逐级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验收考核细则,按时按年度组织开展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各镇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对村“两委”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切实把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纳入村“两委”班子、基层党建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部落地落实落细。

附件:平利县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规划布局表.docx


公文PDF原件:平办字〔2022〕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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