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21〕9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2年1个涉农整合补助类项目及3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已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告期为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公告内容将按照程序兑付。
公告公示单位:平利县林业局
监督电话:12317 0915-8421966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30号
电子邮箱:plly123@126.com
附件: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验收兑付表.xlsx
平利县林业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