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关于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21〕70号)等文件精神,经初审,1至9月乡村公益性岗位符合补贴条件人数及金额,其中1月382人229200元、2月381人228600元、3月378人226800元、4月378人226800元、5月375人225000元、6月375人225000元、7月385人231000元、8月384人230400元、9月386人231600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3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肖高源
受理电话:0915-8420996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