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22〕167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工业〔2022〕1679号)精神,为做好全县2023年度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文件予以公告,请县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按文件要求,准备好上报资料,于10月8日前报送平利县发改局,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按《平利县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提请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浩 8419826
附件:
1、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