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固本、正源、肃纪三步走,着力提高机构编制队伍素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严肃纪律刚性约束,统筹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强化宣传培训,在“固本”上花力气。一是利用每周五固定学习日,结合当前重点工作,解读学习机构编制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纳入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课程,邀请省市机构编制业务骨干讲解。三是对近年来机构编制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非涉密性文件进行梳理汇集,形成《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选编》,印制400册分送至全县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四是在县委编办微信公众号开设机构编制“微课堂”,定期推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
强化制度建设,在“正源”上做文章。一是先后印发了《关于转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的通知》《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试行)》《县委编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县委编办室务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关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机构编制源头管理,做到按规矩办事、按流程办事。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的“三个一”工作标准,实行业务人员、分管领导、编办室务会三级审核制,坚持用编审批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工作流程,切实加强部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强化督查检查,在“肃纪”上动真格。一是将关口前移,坚持实行机构编制事项事前衔接机制,未进行事前衔接、调研论证的机构编制事项一律不予受理。二是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定期核实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建立“一账、一册、一表、一系统”日常管理体系,动态监测、精细管理。三是与巡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审(巡)前共商、审(巡)中协作、审(巡)后运用”的协作机制,派专人参与巡察,及时纠正查处巡察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机构编制方面违规违纪问题,杜绝问题延续和新增,让机构编制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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