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3号
事由:关于对城南平福颐园小区设置物业管理公司的建议
领衔代表:钟 华 陕西圣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议代表:
汪德兵:德福全公司
吴 宏:城关镇徐家坝村
内容:平利县城南平福颐园小区管理面积大,人口较多,至今没有物业管理公司,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跟不上,与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不相适应。
建议:对城南平福颐园小区设置物业管理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