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提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提案
提案人:汪道鹏
理由:个别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淡薄,对法治建设口头承认,行动违反;原则承认,具体违反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政府的威信,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例如:
1.个别政府部门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2.个别政法干警作为民事被告拒不应诉,阻挠办案人员履行职务;
3.某镇、村干部让交通事故案件原告用医疗费票据在民事诉讼后,又进行医保报销(犯罪);
4.某局副局长强制猥亵女学生(犯罪);
5.某局退休干部罗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6.个别单位干部职工高息放贷牟利;
7.个别单位干部职工成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建议:1.拓宽学习渠道。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倡导领导干部学法的氛围,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把宪法法律列入各个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年度进行考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
2.抓好培训教育。加强“关键少数”的知法、守法、懂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3.加大惩戒力度。积极参加执法机关举办的现场会议,定期主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积极协助执法机关执法办案。对违法行为进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先,个人不得晋级晋职、提拔重用。
处理状态:正在办理
| 责任编辑:姜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