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公示

信息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3-17 14:39 【 字体: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现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915-8412369        邮箱:308496974@qq.com

附件:平利县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docx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