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0-12 14:45 【 字体:

案由: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马  亮  县文旅局

理由:基层文化工作,重心在基层,队伍是保障。新形势下基层文化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扎实推进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建议: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方面重视关心基层文化队伍的浓厚氛围。明确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文化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将文化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保障文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做好文化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完善综合协调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文化队伍所在单位等多层次资金配套措施,多渠道筹集和投入培养资金,加大文化队伍培养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推出一批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宣传文化人才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尊重文化人才的良好分社会氛围。

二、健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结构。

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采用优胜劣汰,公开竞争上岗,为文化队伍注入新鲜血液。稳定基层文化队伍,使其有充足的时间专门从事文化工作。建立和完善文化人员的培养机制,根据文化人才各自不同的专长,制定多元化和个性化培训计划,通过专业进修、定期轮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文化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文化交流,开拓文化干部思维,紧跟时代步伐,造就一批学有专长、有创新意识的新型文化人才队伍。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务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和奖励机制。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建立文化人才信息库,努力形成一支与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要求相适应的文化人才队伍。

三、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素质。不断加大基层文化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管理干部、文化经营人才、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力求将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基层文化干部放在工作的第一线,始终保证有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基层文化骨干队伍。加强构筑新世纪文化人才高地,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努力培育在国家、省、市有影响的高素质创作、表演人才,提升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关心、帮助和解决基层文化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有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层文化工作。

四、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和发展民间文艺人才,积极鼓励民间社会文化团队,民办文化类非企业单位和文化经营户的发展,支持他们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文化服务渠道,引导他们开展健康的文化活动。注重发挥民间文艺团队、民间艺人、民间文艺创作人员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中的作用,逐步完善社区文化指导员制度,鼓励社区有文艺专长和组织能力的居民担任社区文化指导员,辅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活动。在各类文艺评奖、文化交流和职称评审中,民间文艺团队和民间文艺人才享有与公办文化事业单位与其人员同等权利。采取鼓励与帮扶措施建立一支长期扎根农村基层的文化队伍,在继续巩固提高乡镇文化站以及村办活动室这一主阵地的同时,以创建特色文化为主,重点抓住广泛流传的传统文化娱乐项目,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政府采购、培训、补助等方式,引导农村成立诗书画社、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个体电影放映队、民办剧团、演出团体等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和各类秧歌队、舞蹈队、器乐队、歌唱队、曲艺队等业余文化队伍。扶持有条件的各类走村串乡的农村民间文艺演出团体发展壮大,与城市文化下乡形成“两轮驱动”,从而为农村文化建设培养一批农村文艺骨干队伍,有效地推动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文旅广函〔2021〕24号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复函.pdf

主办单位:县文旅局

2021年10月12日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