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顺管理体制 加强城区环卫工作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9-14 10:45 【 字体:

案由:关于理顺管理体制 加强城区环卫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刘  凯  县创建办  

理由:为了加强环卫保洁主体责任,确保市容干净卫生整洁,积极探索我县环卫保洁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城区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管理上台阶。

原县环卫站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并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有人员12名,临时聘用人员36名,城区清扫保洁片区11个,公厕片区3个,环卫工人165名,各种环卫车辆共计23辆。

存在问题:一是环卫管理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于一体,由于城管任务较大,难以专职专责,现有管理体制无法胜任城市环卫管理运行要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二是环卫保洁实行11个片承包管理,因承包人管理水平不一,环卫保洁难以达到卫生清扫标准

三是承包人聘用管理环卫工人,因其无劳动合同保障,致聘用管理不规范、无养老和法律保障,极易发生养老和工伤及劳动争议问题。承包人为确保承包利益最大化就会减少用工和克扣工资,低工资和无养老金等政策,无法吸引青壮年劳力,现有环卫工人50岁以上占90%,年龄老化,工作效率低下。

四是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等车辆无牌照,存在安全隐患。机械化清扫率不高,道路扬尘问题较为严重。

五是环卫工作任务单一,仅负责11个片区路段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野广告的清理、果皮箱、垃圾桶的清洗、树穴杂物的烟蒂、路灯灯杆及路牌的清理均未列入日常工作。城区大部分机关单位在包抓的城市创建片区另外出资请专人保洁和管理,以致部分环卫工作主业弱化。

六是城区尚有40余个老旧无物业小区未纳入清扫保洁,环卫只负责垃圾清运,老旧小区环境卫生差,管理无序。

建议:(一)理顺管理体制,统一城市环卫力量,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将县环卫和城关镇环卫予以整合,统一在住建局环卫机构领导,实行城区和城乡环卫无缝连接,避免责任不清,相互推诿。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建设,促进城市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组建新的环卫管理站只负责制定环卫标准,划定工作量,负责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和市容环境执法监管。

(二)探索市场化模式运行方式。我县实行的环卫分片承包是在经费保障不足保洁标准不高的情况下采取的应对措施,在一度时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承包式运行机制已经不能达到城市环境卫生新要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要围绕“市场化、社会化”目标,采取市场化与行政化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运行。将城区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绿化带垃圾清理、野广告清理、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果皮箱)清理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雨污管网巡查及淤泥、粪污清理清运等,整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范畴及环境卫生作业,采取以环境卫生作业额和合理的成本、利润与税收为依据,确定各类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商品”的指导价格,并按照招投标市场竞价产生的实际价格采购作业服务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全额财政预算,按照总金额5-7%核算利税。环卫公司聘用环卫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能完全适应工作岗位,如数购买五险等。

(三)制定质量标准,规范环卫作业。统一环卫作业标准,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将城市清扫保洁实行分类管理,主干道、人口密集区域划分为一类;一般道路、公厕、栈道等为二类,实行两班作业,轮流倒班,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公园为三类,实行一般作业,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围绕城市环卫“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探索建立城市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目标管理责任制。梳理环卫作业内容,逐一细化质量标准,重点解决清扫保洁覆盖不彻底、分类不科学、任务不合理、质量不达标,以及生活垃圾收集无定时、清运全天候等突出问题,做到清扫保洁分类管理、收集清运定时定点、设施维护常态运行、设备管理精益求

(四)严格考核奖惩,确保环卫实效。将城市环卫工作纳入县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切实加大县直各部门、单位及镇关城市环卫工作的考核权重。探索建立城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考核、监督、激励和约束机制,设立专项考核奖惩基金(奖励基金不含在市场化运行利润之内),实行重奖重罚,严格考核兑现,促进城市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规范化,确保城市环卫工作质量。

(五)完善责任体系,夯实环卫责任。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体系,重点落实各单位、各居民户、各经营者、各施工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

(六)加强环卫执法,跟进执法管理。重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综合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突出乱丢乱扔、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摆乱占、乱涂乱画等重点,切实跟进城市环卫执法管理,推动城市环卫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规划设置建筑垃圾处理场所,探索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理机制,重点解决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七)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卫意识。围绕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需求,进一步丰富内容、灵活方式,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努力使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曝光相结合,在广场大型LED电视显示屏,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综合性宣传和曝光,形成公众知晓、支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浓厚氛围。

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管理体制 加强城区环卫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政建函〔2021〕126号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pdf

主办单位:县住建局

协办单位:城关镇政府

2021年9月14日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