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利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平脱贫办发〔2018〕99号)文件要求,现将拟实施的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衔接资金1笔共计700万元,主要用于搬迁后扶“小菜园”示范点,完善配套产业设施。本公告长期有效,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5—8421846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附件:平利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