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5大类食品11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