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提升县域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管控”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即作出安排,全面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不受影响。
三、考核标准
秸秆禁烧工作与环境网格员年度考核奖惩相挂钩,并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发现一个冒烟火点或斑点,分别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单项考核分值中扣减1分、0.5分,并将结果计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值中;凡被市级督查通报,扣减市对县目标考核分值的,实行双倍扣分。
四、主要内容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责任体系,对辖区村(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改,力争实现“零火点(黑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县治霾办统筹安排,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负责秸秆禁烧的执法巡查、现场处罚、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指导工作,落实农机投放和相关补贴认定等工作;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国省道公路沿线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管理;县林业局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治理,落实禁烧区域的各项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做好露天焚烧垃圾和建筑工地焚烧建筑垃圾的监管执法。县公安局配合做好禁烧管理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图解:《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