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解决一线农技人员津贴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5-11 16:45 【 字体:

案由:关于切实解决一线农技人员津贴的提案

提案人:贺茂森  西河镇政府  肖在兵  大贵镇政府  罗华恒  兴隆镇政府  柯  艳  县农业农村局 柯玉友  县畜牧中心  

理由:农业(畜牧兽医)工作是个特殊的行业,工作压力与危险程度较大。目前已知的各类人畜共患病原体达到868种,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动物疫病有94种”。农技人员在一线工作过程中,凭着简易的防护措施,到各养殖场(户)指导服务、现场采集,开展炭疽、布病、结核等人畜共患病的流行病调查处理,实施口蹄疫、禽流感强免与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随时都有感染的风险。

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12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印发了《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文件规定:农业(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中专职人员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类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或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两项津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畜收兽医事业单位从事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职工的关心和重视,但我县一直没有落实。目前我县农业(畜牧业)人才队伍面临严重的老龄化和断层断档的情况,人才难以引进、难以留住的现象较为突出。

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人社部发[2015]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尽快落实我县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主办单位:县人社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

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解决一线农技人员津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人社函〔2021〕36号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复函.pdf


2021年5月11日

处理状态:正在办理


| 责任编辑: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