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利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平利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提前批资金3843万元、中央第一批资金372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24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448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资金9810万元,分配县乡村振兴局8112.7475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互助资金贴息、扶贫车间带贫奖补、雨露计划和农村基础设施补短等项目;分配县自然资源局70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后扶“小菜园”建设项目;分配县水利局805.2525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补短项目;分配县财政局400万元,用于偿还“十三五”期间政策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劵本金及利息;分配县人社局240万元,用于扶贫、疫情防控公益岗和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补助项目。
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
平利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及通讯地址:
监督举报电话:0915—8428772,通讯地址:平利县月湖南路。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平利县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xlsx
平利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