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财社〔2017〕195号)第十四条、《平利县就业扶贫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平人社发〔2019〕42号)第五项精神,平利县2020年第八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85人30181.5元,第九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秦云就业手机申请)66人26356.5元,2020年第四批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岗位补贴5家企业74000元,2020年第四批一次性创业补贴14人70000元,2021年第二批职业介绍补贴1家机构13500元;以上补贴合计214038元,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柴侠 受理电话:0915-8420996
附件:1.平利县2020年第八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花名册.xlsx
2.平利县2020年第九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花名册(秦云就业).xlsx
3.平利县中小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岗位补贴明细表.xlsx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