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3-01 15:3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1-0503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21〕20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3月01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平利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


平利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工作,促进新社区工厂安全稳定发展,结合平利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建设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提高全县新社区工厂火灾防控能力,织牢织密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防护网”,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镇人民政府要扛牢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消防安全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明确专人“一对一”负责辖区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建立职责明晰、人员明确的责任清单。(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1年3月底前建立责任清单)

2、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全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老县镇锦屏社区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工作。建立职责明晰、人员明确的责任清单。(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1年3月底前建立责任清单)

3、新社区工厂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业主为工厂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社区工厂应建立职责明晰、人员明确的责任清单。(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1年3月底前建立责任清单)

4、人社、应急管理、公安、住建、经贸、消防救援等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其他各相关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职责。(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消防基础设施配备。督促各新社区工厂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规范配置室内消火栓、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积极推进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不少于6人的消防器材装备,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老县镇专职消防队和锦屏社区微型消防站确保3月底前建成投用。(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2、推广应用“智慧消防”系统。将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智慧消防”纳入企业消防设施改造范畴,新建标准化厂房要同步建设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力争年内新建标准化厂房20000平米,并落实业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管理。(牵头领导:陈俊安;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指导各新社区工厂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纠正厂区使用明火、私搭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储存和生产未严格分隔等隐患问题。(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开展联合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新社区工厂整改火灾隐患。重点抓好老县镇锦屏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人社局(新社区工厂办)、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落实技术规范。检查指导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新社区工厂,落实持证上岗和值班制度,确保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值班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完善联勤联训工作机制。(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人社局(新社区工厂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1、开展消防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知识宣传手册发放“人手一册”,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人社局(新社区工厂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制定消防预案。各镇要制定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各新社区工厂要按照“一企业一预案”,明确消防管理、安全防护措施。消防救援部门针对老县镇锦屏社区新社区工厂建立专门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3、组织应急演练。指导企业完善联勤联战机制,按照实战化要求每半年开展演练一次,确保应急处置安全、科学、高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开展警示教育。对各新社区工厂业主、管理人员进行重点约谈,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提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部位和突出风险。(牵头领导:熊海波;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督导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见效。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电视台要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新社区工厂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附件:1.厂房式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ocx

2.门面式和居家式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ocx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1〕2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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