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吴全平 主办单位:自然资源局 协办单位:人社局
附议代表:
吴风华:八仙镇 吴祥义:八仙镇狮坪村 张定发:八仙镇龙山村
朱立志:八仙镇鸦河口村 柯玉东:八仙镇政府
内 容:
2016年以来,八仙镇积极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加大搬迁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因受地质条件的限制,要支付大量费用,包括三通一平、征地等的费用,但三通一平、征地等费用在易地扶贫搬迁账户上不能列支。按照人均2.5万元标准拨付建房工程款,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同步建成的社区工厂需要支出费用,工程无法支付。
建 议:
县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对接,协调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中用于三通一平、征地的费用和社区工厂建设的费用。
答 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中三通一平、征地 及社区工厂建设费用”的第 52 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人大代表对平利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根据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第五次会议第52号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对拨付到八仙镇三通一平、征地、社区工厂建设费用进行了一一核对,经核实,五年来县级共安排、 拨付用于你镇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征地、社区工厂建设费用共计8505.61万元(从搬迁办基础设施资金中拨付你镇5406.81万元、拨付县自然资源局978万元用于你镇8个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从贷款资金中安排你镇肖家坪安置区 2058 万元,社区工厂 62.8 万元),上述资金不包含到户建房补助资金,按照移民搬迁 政策规定应该安排资金已经全部足额安排到位。
后期,我局将对你镇经过审计确认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争取安排专项资金化解负债问 题。
2020年9月28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