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营运出租车管理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9-16 14:47 【 字体:

案由:关于规范城区营运出租车管理的提案

提案人:王长安  县工商联

理由:我县出租车自投入运营以来,在方便群众乘车出行、树立城市文明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运营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出租车公司管理水平、油料市场价格、车主个人素质及其诚信经营等方面影响,在运营中存在收费不规范、不透明、不诚信等问题。比如乘坐到陈家坝平利花园,坡上坡下价格不一,标准不一,在五元基础上随意无依据乱加价。再如到马盘山、药妇沟小区以及长安、广佛等同地不同车收费不同,价格不一,车内计价器形同摆设,收费不统一、不公开、不诚信导致的“欺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当前正值我县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无论从创建需要还是城市建设发展上来讲,出租车及其司机都是城市文明程度和对外形象的体现,且有的出租车司机城市文明礼貌欠缺,车体卫生状况不佳,一定程度影响文明县城创建和良好城市形象。对此,群众有意见、外来游客有投诉。


建议:1、建议主管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定期制定发布城区出租车收费标准,公示在媒体,张贴在车内,接受社会监督。

2、在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强制出租车司机配备并使用计价打票器,让收费公开透明。

3、开展出租车司机文明礼仪及其诚信素养培训,督促出租车司机规范车体内外卫生和宣传广告管理。

4、依法规范城区出租车市场,打击无证营运机动车辆,规范电动三轮车载客行为,消除交通运营安全隐患。

5、遇城区雨大风大,群众回家出行困难天气,建议相关部门要采取应急措施,调度出租车辆运营,方便群众搭乘。


答复:您提出关于规范城区营运出租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出租车司机不规范经营情况确实存在。主要原因是经营模式落后,我县出租车系个体车主挂靠公司经营,公司对车主几乎没有控制力和约束力。没有真正形成公司化的经营管理模式。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从事出租行业的多数是下岗职工以及乡镇农民的群体,文化水平较低,文明素质和依法经营意识淡薄。中心城区面积小,道路交通结构不完善,例如:老街路窄路况差、菜市场占道经营道路不畅,载客往返占用时间较长,艾家湾、马盘山特殊上山路段空返路程较远。2012年至今我县未对出租车运营价格调控,倒置驾驶员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我局于5月份已组织公司对全县所有车辆更换了计程计价设备。已向县发改报告调整出租车的运价,现在发改局(物价局)正在对出租车调价进行之中。

目前,我局制定和下发了《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出租车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有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文明先锋。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整治方案》内容,一是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日常监管,切实落实企业经营的主体责任,督促公司加强出租车驾驶员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经营行为,让出租车市场进入良性发展渠道;二是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出租车经营环境。继续联合公安交警、加大城区客运秩序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及三轮车载客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加大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努力规范行为。同时,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批的效果,确实将出租车规范文明经营落在实处。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6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责任编辑:罗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