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建立村干部工资及村级经费增长机制的提案
提案人:刘晓虎 八仙镇公事站 冉康 老县镇木瓜沟村 胡文 老县镇财政所 郑字堂 老县太山庙村 陈良付 老县镇政府
理由:近年来,村干部承担着村级各项职能职责,尤其是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村干部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村干部待遇较低、村级工作经费不足,不能满足量大面广,繁重工作任务的要求。
建议:一是制定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二是足额保保障村级公用经费,以维护村三委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将村干部纳入职工养老保险,更好地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
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村干部工资及村级经费增长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我县对村干部工资报酬增长工作开展调研。11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提交《关于提高全县村(含农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的建议》,已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在职村干部每月人均增加500元以上,村妇代会和村民小组长每人每年增加200元,离任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处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