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信访矛盾化解联动机制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9-22 13:46 【 字体:

案由:关于建立完善信访矛盾化解联动机制的提案

提案人:吴全兵 八仙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理由:近年来,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每件信访案的背后都有干部的影子"。通过对一些信访案例的分析,确有部分信访案件的形成或长期难以调解处理,与干部不履职责、推诿扯皮,或间接参与了、指使了信访人有关。建立完善开学的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联动机制,意义重大。

建议:1.整合全县人力物力,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矛盾。

2.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都要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明确承担县域内的亲属、下属的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任务;如有怂恿、指使亲属、下属进行信访及缠访的干部,应由纪委监委查证并从严从重处理。   

3.建立越级访、进京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信访调处过程因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工作失职等干部自身问题造成越级访、进京访应从严追究干部责任。

4.加大对过于夸大、虚构、歪曲事实的信访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信访乱象。

答复:您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信访矛盾化解联动机制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提案的办理与对接工作。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矛盾的建议。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多部门协作,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一是建立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研判疑难信访问题、安排部署信访工作。二是坚持领导包案。对突出的疑难复杂信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县级领导联镇分工落实“五个一”化解稳控责任。2019年落实疑难信访案件县级领导包案89件,已化解66件,化解率74%。2020落实县级领导包抓信访积案41件,目前已化解10件,包抓矛盾攻坚战案件7件,化解7件。三是坚持领导坐班接访。进一步加大了县级领导到信访局坐班接访频次,2019年由周一调整为周一、周三,今年8月份又调整为每月到信访局接访一次。1-9月县级领导接访79人次接谈信访事项42件,已化解29件。四是完善“三联三抓”机制。在总结洛河镇信访矛盾百日整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县级政法单位包联镇,协助各镇开展乡村治理,重点整治治安乱点、信访乱象等问题;政法领导包联1至3个治安或信访问题突出的村,包联领导每月到点开展一次工作,梳理问题、研究措施、推进整治,确保半年见成效、一年能销号;政法干警包抓重点信访、矛盾纠纷,协助镇村开展教育疏导、化解稳控、依法处置。去年以来,通过干警联案化解重点信访59件。五是坚持三调联动。在城关镇西城社区设立“老好人调解工作室”,聘请退休法官作为驻室调解员,免费为群众调解民事矛盾纠纷、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35份,口头调解、劝解310件次,成功调解达成书面协议65份。六是坚持听证评议。对复查复核、疑难信访事项坚持举行公开听证评议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老干部、老党员等参与听证,做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有效降低了信访人的无理诉求。近几年来,先后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40余场次。七是坚持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督促指导各涉访单位规范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引导信访群众走信访复查、复核程序。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信访复查受理审查会议4次,审查信访事项39件,决定受理11件、不予受理12件,发回责任单位重新办理16件。 八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县镇村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9月我县无进京访和到市赴省集体访,越级个访同比大幅下降,为创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打下了良好基础。

2、关于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都要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的建议。2019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各级巡视巡察也将“甩锅基层,随意签订责任书”列入问题清单,我们严格遵守上级规定。对于党员干部履行化解矛盾义务,各级党组织可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共产党员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根据党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将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列入党员积分管理或者评优树模依据。

3、关于建立越级访、进京访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2017年5月4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安康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字〔2017〕55号)。2018年7月2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安康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办发〔2018〕50号),对信访工作中各种需要追责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近年来,我县因履行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被问责4人次。

4、关于加大对虚构、歪曲事实的信访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信访乱象的建议。《信访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是建立在规范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的,对经调查核实属于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近三年,我县依法治访成效明显,共打击违法信访人38人次,其中行政拘留23人次、刑事拘留11人次、批捕2人次、警告2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坚持并完善多元化化解信访矛盾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感谢您对信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平利县信访局
2020年9月22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责任编辑:吴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