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产业建设政府补助项目计划申报和验收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0-15 13:23 【 字体:

案由:关于统筹产业建设政府补助项目计划申报和验收的提案

提案人:甘启鹏 审计局

理由:自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产业扶贫措施在其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近几年,茶叶、绞股蓝等主导产业规模逐年递增、知名度不断提升,龙头企业和产业合作社不断增多,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增收渠道。但产业帮扶成效仍不明显,政府补助的帮扶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其中,龙头企业和产业合作社存在多头重复申报项目、重复享受项目资金补助、申报的建设内容未完成、带动贫困户人数不够、组织贫困户参与产业建设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各产业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环节各行其是。


建议:一、在各龙头企业和产业合作申报政府补助项目时,建议由县发改局牵头,围绕“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结合我县下年度发展计划,联合农业农村局、扶贫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充分论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统一予以申报和审批,剔除重复建设内容,以避免多头重复申报项目。

二、严把验收关。验收时,将各产业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产业补助项目资料共享,联合验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进行验收,以保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答复: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统筹产业建设政府补助项目计划申报和验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等政府补助项目带贫益贫积极作用,促进项目主体与贫困户建立更加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源头防止同一建设内容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政府补助资金,一直是我们密切关注并规范管理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增强项目补助资金带动贫困户精准受益积极作用,我们采取以下措施对政府补助项目申报、项目验收进行了严格把关。

一是形成会议纪要。组织发改、人社、扶贫、林业、经贸、财政、审计、农业农村、文广旅游等部门,召开县长办公会,对申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的项目主体和企业,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实施,形成会议纪要,指导抓好落实。

二是开展并联审批。对申报使用上述资金的项目主体和企业,由所申报部门负责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征求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联部门意见,由关联部门筛查比对后出具书面认定函,项目建设内容重合、同一建设内容多头申报坚决不予审批立项,源头防止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三是组织联合验收。严格按照“谁审批、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验收。重点验收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达标,带动贫困户增收是否达到预期,是否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带动同一贫困户带贫成效未按项目个数分别计算现象,并如实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四是严格项目审计。由县审计局负责对申请上述资金的项目和企业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一致,是否转移资金用途,带贫成效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将同一贫困户带贫成效分算给不同项目带动主体、未按项目个数落实带贫责任的虚假带贫现象,并如实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五是落实惩戒措施。对申报上述补助资金不认真履行带贫义务、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连续两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为其主动终止带贫义务,已经投入的财政补助资金予以追回,并且收取相应的资金占用费。金融扶持项目不再对其贷款进行贴息,已贴息资金予以追回,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各类财政补助项目,并纳入企业诚信建设黑名单。

感谢您对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申报验收、带贫益贫以及资金审计的高度关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要求,加大项目立项备案以及建设内容、带贫益贫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政府补助项目支持产业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积极作用。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0915-8421722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5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责任编辑:郑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