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县城建成区旱厕改造提升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刘 凯 卫计局
理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考察调研过程中多次强调“小厕所、大民生”。2015年4月,针对公共场所“如厕难”和旅游行业不文明的各种顽疾陋习,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在旅游系统来一场“厕所革命”。近年来,我县以打造中国最美乡村为目标,统筹城乡发展,做大全域旅游,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新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然而,我县城区公共设施与群众企盼仍有较大差距,建成区内目前还有65处公共旱厕,其中五峰社区18处,东城社区3处,东关社区35处,南城社区4处,西城社区5处。主要分布在老旧小区、单位家属院、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这些旱厕卫生条件极差,不仅居民如厕难,而且污染周围环境卫生,更与我县建设“五美平利”极不相适应。厕所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既关乎城市形象、民生需求,更关乎百姓健康。为此,建议按照《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1998)》,逐步全面消除县城建成区旱厕,改善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质量。
建议: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指导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确保公厕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二、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本着宜改则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重建,废弃的拆除,同步推进城区旱厕改造提升工作。
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群众需求,与城区现有公厕通盘考虑,科学规划,使公厕布局更加合理。
四、夯实改造责任。企业及单位的公厕,由企业及单位负责;老旧家属院由谁主管谁负责;其余旱厕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实施改造;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指导,确保改造达到无害化要求。
五、大力宣传动员。公共旱厕改造提升是一项关系平利整体形象和城市品位、惠及广大市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需要社会和群众的支持配合和广泛参入,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干部群众主动参入到旱厕改造提升工作中来,为旱厕改造提升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答复: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县城建成区旱厕改造提升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对县城区旱厕摸底排查,摸清旱厕基本情况,详细统计改造难易度,分类改处理。
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适行专款专用。
三是与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协同配合,按照城市规划,抓好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