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遏制个人非法买地葬坟现象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1-30 13:14 【 字体:

案由:关于坚决遏制个人非法买地葬坟现象的提案

提案人:罗发军 县委统战部

理由:自2004年我县贵子坪公墓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县城城镇居民多数都能按照殡葬管理法规要求,坚持移风易俗,主动进入公墓安葬亲人。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仍然存在着县城北坡、马盘山、纸坊沟、龙古等附近村民,在规划的公墓范围之外,向城镇居民非法转让土地,用于建造坟墓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乱埋滥葬现象的漫延。


建议:1、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引导氛围。

2、对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对已批准公墓做好登记备案,严格加强管理;对未批准公墓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分阶段进行整改。

3、对已批准设立的村级公益性公墓,要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执行严格的准入制度,非本村村民一律不得进入公墓安葬。

4、针对私自转让土地行为,依照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处置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私自买地葬坟现象。


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坚决遏制个人非法买地葬坟现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罗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坚决遏制个人非法买地葬坟现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殡葬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生态殡葬、文明殡葬,持续加强丧葬行业专项整治,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我县于2016年启动建设了县殡仪馆、贵子坪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基础设施。目前县殡仪馆已全面竣工,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4个。贵子坪公墓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规划面积118亩,规划墓穴7000穴,已出售墓穴582穴,已安葬441穴,公墓要以骨灰、土葬安葬方式为主,兼营骨灰寄存与树葬,满足多元化丧属的需求,极大地改善了殡葬服务设施基础条件。二是开展违规墓地专项整治。先后制定印发了《平利县关于加快推进全县违规墓地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平利县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全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先重点后全面、先干部后群众的原则,集中开展了违规坟墓排查整治活动和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整治了一批违规建墓、迁葬烈士陵园内非烈士坟墓、违规殡葬用品销售、滥埋乱葬等行为。三是持续整治乱埋滥葬行为。以主干公路、重点景区沿线为突破口,采取先旧坟后新坟、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易后难的次序,抓点示范,在建成镇村公益性公墓后逐步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乱埋滥葬专项整治行动正稳妥有序推进。采取迁移、绿化遮挡等方式,高速路沿线、主要交通干线两旁及城镇周边可视范围内实现了旧坟不露、新坟不增。

今年,我局结合我县殡葬管理现状,推动出台了《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定,使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意见》明确了加快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要求民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公安、住建等部门以及镇政府、村(居)委会按照殡葬改革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集中治丧、集中安葬,杜绝乱葬滥埋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殡葬领域监管力度,加强遏制个人非法买地葬坟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工具,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样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大力倡导尊老敬老、厚养薄葬和丧葬新观念、新风尚,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杜绝封建迷信丧葬活动,自觉接受现代文明的殡葬方式,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群众配合的殡葬改革良好氛围。二是加大乱埋乱葬治理力度。把推进火葬、改革土葬作为改革的主攻点和落脚点,转变殡葬方式,实行集中治丧、集中安葬,倡导推进火葬,重点治理整治城市规划区内乱埋乱葬的现象,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占地、少占地和深埋骨灰、不留坟头等,对乱埋乱葬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巩固乱埋乱葬的成果。三是推进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强化对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价格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水平和殡仪服务质量。

平利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责任编辑:吴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