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增设县城南大桥人行道和加高安全护栏的提案
提案人:高玉超 县建司
理由:随着县城建设的不断发展,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市容市貌大幅改观,人们生活居住环境日趋向好,提高了人们的幸福指数。平利城区内跨越坝河连接县城南北交通的大桥共有十座,其中南大桥是连接南北中心区域的主要交通桥梁,南大桥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于2002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距今已使用19年。
南大桥桥面两侧安全防护栏杆为花岗岩石材制作而成,栏杆高度为0.85米,栏杆柱间距为1.5米,桥面未设置人行专用通道,目前南大桥面道路交通存在两大安全隐患。一是桥面安全护栏杆高度过低,不符合桥梁设计规范(桥面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桥面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米)无法保障桥面行人安全。二是南大桥面两侧未设置人行专用通道。据观察行人和机动车辆经常发生抢道现象。桥面路灯安装也不符合设计规范,桥上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建议:1、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增设桥面人行道,宽度1米,高度0.25米。
2、桥面栏杆高度由原来的0.85米提高至1.05米。
3、桥面路灯安装在护栏桩顶部或栏杆外侧。
答复: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县城南大桥人行道和加高安全护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行护栏已安装完成,大桥原有安全护栏加高问题将在后期逐步完善。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8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责任编辑:罗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