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评审工作。经推荐,评审委员会公开评审,确定魏道仁、徐信虎等二十二位传承人入选第三批平利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意见受理单位:平利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
通讯地址:平利县河滨南路文化馆(图书馆楼上)
联系电话:841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