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畅通民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现将县税务局起草的《平利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公布,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
通讯地址:平利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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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利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