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8年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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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0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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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平利县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平办发〔2018〕36号)要求,结合创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新一轮城市创建的决策部署,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目标,对标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突出问题导向,补短板促提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市民素质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诚信教育、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校园周边环境净化行动,扎实推进德润平利和新民风建设,让全体市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共建共享中得到提升,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五美平利”,奋力谱写新时代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新篇章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主题宣教与主体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进三入”,深入开展文明主题“八大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动员,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全体市民支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找问题促整改,补短板见实效。坚持职能管理、公共服务与街道社区、单位帮联的联创联动融合,实现城市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飞跃。坚持城乡一体化建设,让“诚孝俭勤和”新民风进城进机关进社区,打造具有平利特色的文化品牌、文明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文明创建浓厚氛围
1.强化社会宣传引导。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为重点,在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社区、学校、车站、公交站牌等显要位置,充分运用电子屏幕、户外广告、宣传栏、建筑围挡、车载电视等多种载体,按照《关于明确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区的通知》(平创文办发〔2017〕1号)划定区域,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刊播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责任单位:县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城关镇)
2.做实机关行业与县城社区宣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必须加强单位系统内创文和新民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公众微博微信和开展问卷调查、制作桌牌、设立善行义举榜、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知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城关镇)
3.加强主流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创新宣教形式,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民风,宣传创文动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办、县文旅局、县电视台)
(二)着力提升文明素质
4.狠抓道德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机关社区“道德讲堂”、“道德评议”等道德实践活动,加大评优树模力度,培育和塑造文明群体,全社会营造向善向好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城关镇及相关责任单位)
5.加强文明教育引导。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餐饮行业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节俭养德”活动;旅游行业建立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涉旅行业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县市监局、县文旅局)
6.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进步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发布、诚信奖惩、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红黑榜”。依托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组织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住宿餐饮、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选树一批诚信典型,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引导各行各业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实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整治网络、网吧、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课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完善设施网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诊断和疏导能力,大力推进优秀少儿作品创作工程,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文旅局、团县委)
8.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不断增强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推动志愿服务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组织好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在重点时段,组织好节日期间、大型节会活动志愿服务;在重点场所,组织好公共场所、主要交通路口和旅游景点的志愿服务;在重点对象上,组织好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的志愿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拓展志愿者服务领域,各单位实现在职干部志愿者登记注册全覆盖,支持鼓励各级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在县城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学雷锋志愿服务亭(岗)2处。做好评选表彰全县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佳志愿服务社区工作。(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完善基础设施
9.完善文明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社区办公服务达标提质,加强社区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室外健身场所等建设,满足社区居民文化休闲、娱乐健身的要求。(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城关镇及相关责任单位)
10.做好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社区小区破损的路面及时进行硬化修补,对破旧的道路标牌、交通信号灯和公共照明设施进行维修,确保县城道路路面平整、标线清晰、通行顺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城关镇及相关责任单位)
11.做好城市环卫设施维护。加强对县城街道、社区、公共场所设置的垃圾站点、垃圾箱(桶)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旧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县城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2.加快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在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医院、车站、公共服务窗口等重要公共场所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达到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要求,做到规范管理、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政务中心、卫计局及相关责任单位)
13.做好公共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组织对政务大厅、社区小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医院、车站等场所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达标的和老旧、损坏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进行集中整顿、清理疏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及相关责任单位)
14.做好文体活动设施维护。加强文化广场、体育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月湖两岸设施的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馆、“三风”教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好人馆、体育馆等文化教育场馆要完善设施设备,开设基本的服务项目,并全面对外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住建局、县教体育、县文旅局、县文明办及相关责任单位)
(四)改善市容市貌
15.加强县城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马路市场、占道经营、违章停车、散发张贴小广告、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现象。加大县城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力度,加强垃圾收集站、垃圾站点周围环境卫生清洁,做到环卫设施外部和周围清洁,确保城区街面表里如一,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责任单位)
16.加强市场秩序整治。加强沿街门店和重点商场、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经营等现象的整治,解决环境卫生差的问题。突出整治各类市场内经营秩序混乱、坚决遏制占道经营、沿街叫卖和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等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及相关责任单位)
17.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查处曝光力度,突出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街巷小区、公共场所、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抢道行驶、随意掉头、无牌无照车乱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着力提升交通疏导管控和违章查处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营运秩序,着力打造城市公共交通新形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相关责任单位)
18.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实施联合执法,整治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治安乱点和交通秩序,排查校园内外安全隐患,化解涉校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及相关责任单位)
(五)做优资料收集与网络申报
19.及时上报网络申报资料。各责任单位按照《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平利县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平创建办发〔2018〕2号)要求,把握时效性规范性、针对性,重点要做好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及时上报工作资料,不漏报、不错报。(责任单位:县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城关镇)
20.及时收集实地考察资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校、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基地、家长学校等实际测评点要收集整理保存纸质文档的活动纪录、图片、影像等资料。(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
21.主动对接部门审核。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对测评内容及时与省级主管审核部门做好对接,及时反馈县创建办,畅通信息,确保部门审核内容不丢分。(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
22.配合做好问卷调查工作。各单位在宣传文明县城创建知识内容的基础上,做好问卷调查的深化细化工作,确保知晓率与满意度不断提升。(责任单位: 县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城关镇)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联创联动的体制机制优势。按照“六城联创、三级同创”的整体要求,把文明县城建设的任务指标、治理重点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平安建设示范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提升国家园林县城水平、配合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各职能部门主体能动与督查督办的导向作用和主导职责,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全面创建进一步提升现代化城市治理的工作能力。
(二)创新推进文明建设宣教引导的强势架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新民风建设为牵引,以全民文明素质与道德提升为要点,充分发挥机关学校、部门行业、社区的主体宣教功能、组织优势,适时组织文明建设阶段性对外宣传,形成全面动员、共建共享的强大引导体系。
(三)精准目标措施与工作推进的全新融合。对标《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正视工作现状,坚持问题导向,把年度季度任务与阶段措施有机融合,在深化文明行动上着力,在检查指导、跟踪问效上突破,真正实现“一个标准管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文明创建目标。
(四)注重检查指导与问效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严格执行城市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创文网络资料报送“红黄绿”台账管理办法,优化文明创建的指导性、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指出问题短板,限时限期整改,迅速反馈信息,用工作数据、工作质量、工作状态、工作进展真实表达,让问效考核融合于常态指导中,让问效考核权威落实到动态创建中。
| 责任编辑:吴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