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服务人员,为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众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减或者暂缓收费的法律服务保障。 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在册贫困户)收取任何费用。 在册贫困户可凭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免交、减交、缓交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县人民法院核办)或仲裁费(县仲裁机构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