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作者:杨云华 发布时间:2016-09-07 10:48 【 字体:

近日,平利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就领导小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律师选任及工作纪律、律师值班机制、律师代理申诉、重大疑难案件化解、经费保障和奖惩制度等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使这项民生检察工作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

《办法》对以下情形规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职责:对检察机关原案件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做好法律解释和息诉工作;对信访人诉求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引导信访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反映;认为检察机关原案件处理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引起撤销或改变原决定的,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补正意见;认为原案件处理存在错误,可能引起撤销或改变原决定的,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对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信访人,协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办法》规定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不偏袒任何一方,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深化涉检信访改革,推进信访法治化,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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