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工作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0 15:19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工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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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1年08月10日

政办发201197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平利县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康市教育强镇巩固提高验收标准

一一年八月十日

 

平利县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提高教育强镇水平,推进全县城乡教育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复查评估任务

2011年到2013年,对全县已创建的9个教育强镇的巩固提高工作进行复查评估,为创建教育强县奠定基础。具体时间安排为:2011年老县镇、长安镇、兴隆镇、城关镇;2012年广佛镇、大贵镇;2013年八仙镇、洛河镇、西河镇。

二、复查评估内容和标准

复查评估教育强镇的主要内容是领导与管理、条件保障、队伍建设、协调发展、教育质量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表)。

三、复查评估办法及要求

1、办法:①镇政府根据县《巩固提高规划》,于每年年初向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复查申验报告;②县教体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检查初评,镇、校按县复查评估情况进行整改提高;③县教体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自查自评情况认为达标后,向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复查验收报告;④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复查评估验收。

2、要求: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复查工作,要坚持以复查促提高,以复查促发展,坚持标准,做到巩固达标一个复查评估一个。对主要指标严重下滑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将摘掉“教育强镇”牌子。

四、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工作,是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提高全县教育水平,促进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政府、各中小学一定要从对人民负责、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县教体局、县教育督导室要把教育强镇巩固提高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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