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人口普查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3-16 16:38 【 字体:

平人普组发[20102

 

平利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人口普查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平政发[200927号)精神,平利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组建工作已经完成,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统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21个部门组成。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任务,切实加强对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经县政府专项问题办公室会议审定,现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公室组成单位和人员依照各自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人口普查会议的组织工作,县长、主管县长和主管主任的联系,督查督办乡镇政府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协调各联系部门之间的工作。

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普查实施方案,人员选调和培训,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数据录入和处理工作,审核验收和上报普查数据,发布普查公报和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等。

县财政局和县计划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主要任务是负责县级普查经费的落实和物资保障,确保各乡镇按时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县公安局负责人口普查的户口整顿工作,人口普查大型活动和会议的交通疏导工作,提供户籍整顿资料、流动人口等基础资料,制定落实人口普查有关政策,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参与人口普查工作,做好普查员入户登记的安全保障工作。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落实人口普查有关政策,提供各级普查机构所需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料;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工作,协调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参与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记和核实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主要任务是根据普查工作安排,组织利用多种媒体形式(网站、电视、报刊等),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协调普查信息的发布,并督促各乡镇通讯组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各级各部门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等事项。

县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在校学生的普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地址编码及普查区划分以及协调处理民族归属等普查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监狱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人口普查工作。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人口普查办公室做好全县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口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数据和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城乡建设局负责普查住房项目有关工作。

县农业局协助做好农村人口的普查工作。

县卫生局协调做好出生及死亡人口的普查工作。

县工商局协助做好私营、个体企业人员的普查登记,配合地方人口普查办公室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县广电局组织协调电视台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涉及人口普查有关政策的制定、审查、协调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武装部统一进行普查 、汇总。

在军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武装部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中队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在武警部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武警部队营院内的,由武警部队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望办公室组成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所有组成单位都应及时向本系统行文,要求本系统各级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第六人口普查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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