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月19日,县药监局对城区2家药品批发企业、县直两院两站及相关的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照药品验收记录和实物逐一排查,未发现上述涉药单位经营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也未收到群众关于此类产品的投诉举报。
县药监局将始终保持对药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药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各镇卫生医疗机构和其他涉药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密切关注相关产品的跟踪检查,要求医疗机构和涉药单位对同厂家不同批次的相关产品暂停销售,待国家局进一步检验结果明确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全县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