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用好“三字诀”提高派出所化解纠纷能力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2 00:00 【 字体: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从排查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入手,通过用好“准”“理”“情”“三字诀”来大力提升基层派出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民警深入一线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力争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局累计走访群众2600多人次,化解各类矛盾895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施之以“准”,抓实情报信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局充分发挥派出所等基层单位情报信息职能作用,构建信息员队伍,形成“网格化”信息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大走访”长效机制,通过密切联系群众,广泛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对掌握的情报信息认真筛选、研究,制定处理对策。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敏感问题,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对小矛盾、小纠纷超前介入,及时疏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晓之以“理”,体现人性执法,把矛盾双方调处得心悦诚服。该局要求基层派出所在办理案件时深入分析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根据当事人的情绪状态开展调解工作,注意劝说口气和方法,使他们情绪冷静下来,能够理智客观的分析问题。纠纷发生时,找到当事人家庭的“主心骨”,争取其信任,促使其充分理解民警的教育疏导,主动配合民警做好调解工作。抓住矛盾一方最急于解决的问题,劝其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考虑对方的处境和难处,找到有效化解矛盾的切入点,稳定双方激烈情绪,进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动之以“情”,落实回访制度,把矛盾纠纷落实好善后处理。全局在派出所全面建立矛盾纠纷当事人回访机制,详细掌握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率和认可程度,分析矛盾纠纷反复的可能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消除。总结矛盾的调处效果,不断完善矛盾调处工作。并通过“大走访”活动,以社区和村组为平台,组织群众开展各项警民互动活动,利用联谊会和恳谈会等,进一步和谐居民关系,从而达到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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