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强化“效能问责”促推作风转变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30 16:54 【 字体:

平利县地税局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在系统推行“行政效能问责”,使该局上下形成了“抓效能、正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平利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效能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从行政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等五大方面37种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尚未达到法纪、党纪、政纪处分标准的情形,按照行为情节轻重,依次实行效能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惩戒、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调离岗位或责令待岗培训等八种问责方式,明确了行政效能问责的方向和目标。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平利县地税局行政效能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的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熟记效能问责的主要内容,明确效能问责重点,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推行效能问责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彻底根治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影响工作效率,降低工作质量,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问责“范围”,提升问责“质量”。将领导班子纳入行政效能问责对象范围,对领导班子决策中未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决策而导致不良行政后果,根据每一名领导的责任大小实施不同的行政问责方式予以行政问责,使《行政效能问责实施办法》真正得以实施,取得实效。四是坚持惩治结合,促进作风更本转变。加强对问责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和避免过错责任人被“问而不责”的现象发生。今年上半年,对2名干部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给予了效能约谈和通报批评。该局注意在问责的同时,做好被问责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开展与被问责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消除被问责干部的思想负担,积极发挥效能问责对全体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引以为戒,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真正从根本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和“懒、散、庸、贪”等不良现象,营造勤政廉政、真抓实干的良好税收环境,促进了地税系统干部作风真正实现更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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