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委组织部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转变干部作风、服务人民群众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创先争优、三问三解”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大力营造基层组织创先进、党员干部争优秀的氛围,全力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促推发展。
完善基层基础保障。抢抓全省村级活动场所和农村社区活动中心建设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县级投入力度,对全县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改善,先后投入资金3116.78万元,建成“陕南模式”活动场所24个,农村社区活动中心32个,改建扩建修缮“狭小危旧”活动场所99个,建成了以城关镇龙头村、洛河镇莲花台村、广佛镇香河村、老县镇老县村为代表的一大批高标准、高质量活动场所。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出台了《平利县村干部任职报酬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和《平利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每年拿出775万元专项用于提高村干部待遇、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在职村干部报酬从每年人均3500元提高到了8000元以上,同时,给村“两委”主要干部每人每年解决1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保费;对任职10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按照任职时间长短,按每月40-7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有效保障了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热情。
大力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通过公开招聘和“公推公选”配齐配强社区班子,全县每个社区均配备5名工作人员和1名大学生村官。将全县4个社区经费均纳入县财政保障范围,每个社区经费由原来的每年3万元增加到10万元,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报酬每月不低于1200元,一般工作人员报酬不低于800元,积极探索社区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除社区干部后顾之忧。采取投资新建、资产划拨等方式积极解决社区办公场所,目前已解决东城、西城2个社区工作用房,且基本具备了社区服务功能。以创建市级“文明社区、和谐家园”为目标,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办好住房、养老、医保、低保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实事,组织带领社区党员群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切实发挥了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作用。
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以“两新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月为契机,坚持因情施策,分类施治,灵活组建模式,采取“建、联、挂、靠”等方式,加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全县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全县143家非公企业建立党总支1个、独立党支部8个、104家非公企业组建联合党支部8个,依托21个村党支部和1个行业主管部门挂靠非公企业30家,党组织覆盖率由活动开展前的32.8%提高到48.8%;在具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4个,全县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实现了新的突破。同时按照“组建一个、巩固一个”的要求,在抓好组建工作的同时,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指导员队伍、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搭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企业职工、参与企业发展的平台,切实增强党对“两新组织”的工作领导。
建立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长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等形式,全面准确掌握了全县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现状,严格依照中组部制定评分标准,对全县487个党支部逐个进行评分,完成了分类定级,确定等级为“好”的 163个,“较好”的181个,“一般”的119个,“较差”的24个。同时将“较差”的5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和19个农村后进村支部列入整建,实行“一支部一对策”,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建措施和责任,倒排时间进度,实行销号整改,目前各项整建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